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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金华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争当全省乃至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排头兵”目标,以建设“重要窗口”的前列意识和标杆水准,精心打造法治公安建设“金”字招牌。2020年,金华市公安局获评为全省唯一、全国六家之一的地市级“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执法质量连续六年全省前列,“法考”通过91人,再创新高,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现场会在金召开。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示范,强化依法行政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持续强化全警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深化理论武装,构建党委带头学、支部组织学、党员自觉学三个层次的政治理论学习体系,2020年以来组织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每名中心组成员至少开展了3轮研讨发言。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学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五个一”活动,迅速在全市公安机关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下发了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委会、“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的第一项议题,在每季开展党建理论抽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学习强国”学习自主性。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召开教育整顿“关键少数”警示教育谈心会,市局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共23人参加会议并逐一作表态发言。确定1家县级公安机关、3家市局机关和10个基层所队作为教育整顿先行试点单位,成立试点指导组,多次开展内部巡察,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推进会,分7批次组织全体民警观看《崩塌》《沉沦》《迷失的初心》和《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编发警示曝光通报11期,不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董旭斌挂帅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履行法治公安建设的组织领导职责。市局党委每季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研究执法工作。持续推进党委会议学习法律政策制度,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先后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推行全班子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每年出庭应诉不少于两次,2020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以上,其中10个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均2起以上。严格督导落实,市局党委成员每半年到联系局开展一次执法巡查督导,县级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开展一次实地巡检,并全面推行“分管领导约谈-主要领导约谈-党委挂牌整治”递进式惩戒措施,推动执法问题整改。2020年以来已对3个县级公安机关和6个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7家单位进行了挂牌整治。
(三)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定出台了《中共金华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共十三个一级目录,五十六个二级目录,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十三个方面规定了具体公开内容,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间、公开方式。不断加强党务公开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市局机关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等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措施,依托金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2020年共发布信息6924条,做到了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上网。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受理的每一起公开申请,做到严格按照规定受理。
二、依法履行公安职能,有效防范社会风险,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省首创卡口管理12条规范、涉疫违法犯罪依法严打12条、涉疫风险大排查、内部管理五四三工作法等措施,众志成城战疫情、克时艰。期间,共核验车辆90.3万辆次,研判密接人员5173人,打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462起748人。全力助力复工复产,全省率先出台《精密保障企业复工市场开市十六条举措》,精准核查返工人员健康状况72万余条,建议优先招回98万老员工、技术工,助力规上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全力保驾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项目警长制”,对全市1338个重点工程项目一个领导、一个专班全程保驾。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项举措》,组建“服务重点项目专业队”和“安商护企专业队”访企解难。全量排查风险隐患,运用“风险清单”开展两轮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管控“后疫情”时期各类风险,重大风险直报党委政府精准施治,妥善处置了一批重大涉稳事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二)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把排查、化解、管控风险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推广“警格+网格”“党建+单元+警务”“家庭警察”等工作机制,明确社区民警占比不低于派出所警力的40%,专职社区民警80%以上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大力倡导“建群进圈”,不断延伸排查管控风险触角。健全完善涉稳风险清单“周盘点、月推送、半年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排查各类涉稳风险和不安定因素。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逐条落实责任人,逐条明确工作措施,逐条化解销号,做到日清周清月清。对无法短时间内化解的重大风险隐患落实即报制度,物建好信息员,实时掌握情况,确保风险隐患稳控到位。全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继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用好“两站两员”“路长制”“函告制”等工作机制,2020年交通事故亡人数在2019年同比减少206人、下降24.1%基础上,同比再减少108人、下降16.2%。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3581起,涉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6.66%。
(三)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全省率先实现10个县级公安信访窗口全部成建制进驻县级“矛调中心”、111个户籍派出所全部进驻143家乡镇“矛调分中心”目标,并全面进驻村级“矛调微中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信访“双无”创建活动,在排摸梳理的基础上,集中交办2019年信访积案405件,实现100%办结,化解率达到85%以上。全市全年涉警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8.9%。创推“一警情三推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纠纷警情“三次推送”递进化解流程,将公安职能范围内难以根源化解的矛盾纠纷流转到乡镇和相关部门源头化解。2020年全市纠纷警情同比下降13%,纠纷化解率从95.2%上升至98.6%,刑事伤害案件同比下降36%。该机制获评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10大创新案例和公安部2020年度改革创新案例。
(四)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无证明公安机关”建设,打通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等6大系统数据端口,打造全省首个“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批量查询系统”,推进“无证明派出所”创建,累计减开证明达60万余份,减开证明总量占全市约1/4。研发交管“e键办”便捷平台,成为全省首个在“浙里办”开设服务专区的地市交管平台。2020年访问量破492万人次,办理各类交管业务34万笔,违法处罚类、车驾管业务日均办理量分别达到1216笔、913笔。推行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率先在全省便民检验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预约,全市34家检测机构全部完成基础设施硬件改造升级,实现检测“人车分离”、业务“一窗通办”和“交钥匙”服务,车检效率显著提升,自10月推行以来,受理车检平台预约办理59021起。推行外国专家工作许可居留“一件事”改革,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办理专窗”,同步完成工作和居留许可办理,办理时限从2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惠及在金外国人5236人,占全省1/4。
三、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专业化,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高效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抓手,持续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中心全覆盖基础上,制定出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规定》及指导意见,通过建章立制保障中心规范运行;将10个县级公安机关依据执法办案量分级分类,“小局”探索推行全部刑事案件进中心办理,“大局”实行“局中心+所分中心”并轨运行;积极探索专业办案机制,以东阳为试点,成立专业执法办案大队,分区分类办理案件,大大提高执法效能。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经验得到上级肯定,今年8月省厅召开现场会并全省推广。
(二)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紧扣提升年活动“三个更加、两个明显、六个进一步”目标要求,围绕“六必查六必看”要求,抓住警情、案件、人员、物品、场所、卷宗等6个关键执法要素,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式排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核查案件1239件,排查出各类问题12296个。先后开展执法顽疾大整治、执法安全大提升及执法破顽疾等专项行动以及未办结伤害案件、涉案资金专项清理,累计排查出未结伤害案件17991起,清理保证金和暂扣款13121笔、信访积案405件、警种积案1915件,挂牌督办案件14起、问题类案2批。专门开设“执法顽疾曝光台”,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直观展示执法问题,按单位、人员两个序列晾晒曝光,实名通报责任民警、责任领导,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常态化开展执法实战练兵。常态化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编发提升年活动学法题库,制作22部庭审“微课程”,编撰《刑事办案实务指南》,编发18期各类执法指引,并将59个“教科书式”执法教学视频挂网学习。创推“云上”培训模式,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连线各基层执法办案单位,为一线民警答疑解惑,2020年市局举办了治安大讲堂7期,刑侦大讲堂4期,法制大讲堂、交警大讲堂各1期。先后组织开展了所长大比武、法制民警大比武和新警达标大比武,其中10名县局领导、112名所长参加了练兵比武,将比武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以比促练、以赛促进。组织1254名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参加人数全省第二。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公安民警法律知识测试,除免考人员外,参加测试民警6258人,参考率100%,合格率99.97%,参考率、合格率均位居全省第一。
(四)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91人通过“法考”,占全市通过人数的13.4%,较2019年57人增加34人,上升60%,再创历史新高,全市公安机关“法考”通过民警占比全省第一,绝对数位居全省第二。充分发挥“法考”人才作用,建立起由3名外聘专家、24名“法考”通过民警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专门出台《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2020年以来,顾问团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12起、参加组织听证3起,审核市局合同71件。
四、自觉接受内外部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执法环境
(一)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落实日常考评与阶段性考评相结合、网上考评与网下考评相结合、专项考评与全面考评相结合的一体化考评机制,持续开展每月实地走访、每季网上巡查、每半年综合测评,以考促进,撬动执法工作质态整体提升。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重点工作,围绕改革工作指标,多次召开“互联网+监管”专班会议,通报晾晒九期考核指标数据,开展六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操作业务培训,有效推动全市公安机关“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我局6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金华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则》,建立健全“多途径、全方位”的执法公开机制,在全市10个县级公安机关和城区中心派出所接报案窗口设置与公安内网互联互通的触摸式自助查询设备,依托执法办案系统与政务外网对接以及短信发送功能,实现了行政案件受理、进程及处罚结果的网上公开和主动公开,最大限度保障案件当事人知情权,2020年全市共网上公开案件基本信息11万多条、案件进程信息21万多条,推送短信12万多条。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人手一台、一车一台“标准,为民警、辅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执法勤务车辆全面安装车载执法记录仪,接警窗口、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案卷管理区等办案场所实行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今年以来,完成重大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3件。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出台了《金华市公安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全市普法4项共性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安实际,具体提出了23项个性普法工作,明确责任,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项目化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积极参与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出台了《金华市公安局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细则》,隆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20年1月份以来市局新提任的科级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大力开展疫情法律宣传保障,结合金华疫情实际,先后出台了《金华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处置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区管理和执法工作实务问答》,指导基层执法。与此同时,联合金华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加强刑事诉讼衔接协作的若干意见》,全力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保障。积极开展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地方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现场授课,进一步理解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及法条内容。
回顾2020年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感觉到我们整体执法水平与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目标要求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执法不严不公和不作为、乱作为、拖延作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最大限度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集体议案制度,定期研判执法情况,不断加强对重大执法问题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最大力度夯实基层执法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机关中层领导执法履职,在执法业务量较大的基层所队落实派驻法制员制度,建立“久挂未结”案件常态化清理制度。三是最大限度防止执法底线问题发生。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围绕重点执法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安全“回头看”。落实警种部门执法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周报、月巡、季评”和“三案必查”工作。四是最大强度提升执法队伍实战能力。严格落实《金华市公安机关学法用法教育制度》,加强党委会议学法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通过新警培训、警衔培训、专业培训等途径,有计划、分批次、全方位开展全警法律业务教育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