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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金华市公安局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明确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执法职责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来源:轨道分局
发布日期: 2021-01-25 10:35 浏览次数: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金华市公安局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明确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执法职责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月5日在金华公安服务在线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4天的公示期,截至1月24日,我单位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金华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5日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579-83262623;
电子邮件:243811620@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迪尔路199号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