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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15 10:20      浏览次数:


金华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解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公信力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

(一)加强学习,建章立制。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公开办”成员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要求“公开办”成员单位既当好新《条例》的学习者、贯彻者、执行者,又当好组织者、推动者、指导者,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开展业务考试。组织各地民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行政争议处理、门户网站维护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考试,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完善工作规范。紧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

(二)拓宽路径,丰富形式。认真创新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一是网上公开。今年以来,依托金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6924条,其中警务动态309条、公安要闻738条、媒体聚焦342条、预警防范108条、各地警务4644条、政务公开743条、法规文件4条、通知公告36条等等,做到了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上网。

二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公开。通过“金华公安”新浪政务微博、微信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及时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今年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7000条,政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000条。目前政务微博粉丝数已达到93万人,政务微信关注人数达118万,“金华公安”微信公众号连续三年获得“浙江政法微信十强”荣誉。

三是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件,其中2019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1件,办结15件,结转2021年度继续办理1件。全部申请办件15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件,占27%;不予公开11件,占73%。对受理的每一起公开申请,做到严格按照规定受理,能公开的依法公开,不能公开的耐心解释,以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规范内容,突出重点。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解读,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解读范围广泛,涉及户政、出入境、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方方面面。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依托金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今年总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0余次,微博微信回应20余次,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次。三是严格接受群众监督。除了一线民警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做好解释回复外,在各基层所队办事服务窗口将办事流程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意见本(箱),努力为群众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同时,将 12345投诉举报专线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一个重要平台,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树立亲民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47

2995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42

8324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00

行政强制

19
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大类)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4

390656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挖掘信息产生数量,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努力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