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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图表版)
来源:法制支队
发布日期: 2020-12-18 09:30 浏览次数:
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150Q/2020-00259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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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公通字〔2020〕23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18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对2020年之前由市公安局下发的67个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部分条款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47件 | 20件 | 0件 | 0件 |
注:未列入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公安局
解读人:郑水平
联系电话:82512177
金华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