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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图表版)

来源:法制支队 发布日期: 2020-12-18 09:30       浏览次数: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150Q/2020-00259 发布机构: 金华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0-12-18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公通字〔2020〕23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18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对2020年之前由市公安局下发的67个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部分条款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47件

20件

0件

0件

注:未列入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公安局

解读人:郑水平

联系电话:82512177

金华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