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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政府〔2019〕2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金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建章立制。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9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个核心,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市局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机关纪委、办公室、督察支队、治安支队、交管分局、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局、警务保障处等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做到了领导、人员、机构“三到位”,形成了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局面,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学习贯彻。组织“公开办”成员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要求“公开办”成员单位既当好新《条例》的学习者、贯彻者、执行者,又当好组织者、推动者、指导者,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工作规范。紧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措施等,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
(二)夯实传统,开拓创新。为适应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一方面夯实传统的信息公开方式,另一方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网站公开。2019年,依托金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金华公安服务在线,共计发布信息10261条,其中各地警务6461条、媒体聚焦1965条、公安要闻1095条、通知公告22条等,同时发布了交警车辆违法曝光台信息11176条。二是新媒体方式公开。通过“金华公安”新浪政务微博、微信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及时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今年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2050条,政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615条。目前政务微博粉丝数已达到65万人,政务微信关注人数达117万,“金华公安”微信公众号连续三年获得“浙江政法微信十强”荣誉。三是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件,办结14件,对受理的每一起公开申请,做到严格按照规定受理、办结。
(三)回应关切,接受监督。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依托金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时、有效、准确回复网友留言咨询。今年总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40余次,微博微信回应620余次,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次,行政复议13件,参与行政诉讼9次。二是严格接受群众监督。在各基层所队办事服务窗口将办事流程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意见本(箱)。将12345投诉举报专线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一个重要平台,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树立亲民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3 | +42 | 11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 | -8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7 | -67 | 1209 | |
行政强制 | 19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大类)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69427.81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3 | 3 | |||||||
(七)总计 | 14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3 | 0 | 0 | 0 | 13 | 0 | 0 | 0 | 0 | 0 | 9 | 0 | 0 | 0 | 9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取得荣誉、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不足:部分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存在发布间隔时间略长或者集中发布现象,公开途径简单等。今后,一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运用新媒体技术,更加体现人性化、便民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时效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