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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他人乱喷油漆字 抗拒执法还咬伤民警——一男子因阻碍执法被刑事拘留

来源:金华晚报 发布日期: 2019-10-12 09:58      浏览次数:

停放的三轮车锁被人弄坏,就拿了一瓶喷漆给别人的车头写上“赔我车锁”四个字,车主报警后,在派出所里既不赔偿也不接受调解,还咬伤民警。记者昨从永康市公安局获悉,涉嫌妨害公务的郭某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50岁的郭某老家在河南,在永康务工多年,租住在西城街道钟楼山前。郭某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平时上下班当代步工具。9月20日下午,郭某外出回家时,发现停在路边的三轮车被人移动过,并且车上的锁也被弄坏了,原先他停车的位置上停了一辆小货车。郭某很气愤,认为一定是货车车主为了停车,弄坏了他的车锁。越想越生气的郭某,就从家里拿了一瓶喷漆,在货车的车头上喷了“赔我车锁”四个字。

次日早上,郭某下楼时碰到了货车车主沈先生,沈先生问郭某他车头上的字是不是他喷的,郭某爽快地承认了,沈先生当即拨打了110报警。西城所值班民警出警后,将两人带回所里处理。

经初步了解,郭某承认车上喷漆字是他写的,原因是货车车主动了他的车,还弄坏了车锁。民警调取了郭某停放三轮车位置的路面监控,查到当天下午挪动郭某三轮车的是在那里搬货的工人,并不是货车车主。沈先生表示,让郭某赔偿他400元钱,把油漆去除掉就好了,其他的不追究。但郭某却认为,这是车主和民警合伙在敲诈他。双方协商了几次都不成功,沈先生决定走法律程序。办案民警裘振阳以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对郭某立案调查,并将郭某带入办案区做询问笔录。但郭某情绪激动,耍横抵抗,民警多次劝阻其冷静仍不配合,在裘振阳等人将其带入办案区过程中,还采用脚踢、撕咬、吐口水等方式妨碍执行公务,并咬伤了裘振阳左手手背。鉴于郭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件移交至治安大队处理。经审讯,郭某对阻碍民警执法,并咬伤民警手背的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永康市公安局非常重视民警维权,以“零容忍”姿态为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严厉查处辱警袭警行为,切实保护民警执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