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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车辆违法信息引发的故事——男子谎报车辆失窃 竟是卖车没过户

来源:宣传处 发布日期: 2018-09-06 00:00      浏览次数:125

“我的车一年前就被偷了,今年还陆续收到7张罚单,气人啊!”830日,永康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接到市民李某报警,称其一辆银灰色东风雪铁龙轿车在去年4月被人偷走。不料在今年81429日期间,李某接连收到该车的7条违法信息,又急又气,于是报了警。


据李某自述,那辆被盗的车是二手的,剩余价值不过400元。因为怕麻烦,所以车子被偷时没有选择报警。面对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多的这起案件,民警优先选择从李某报案时提到的车辆违法信息入手,查到该车在东阳市出现的频率较高,于是立即赶往东阳开展侦破工作。


8 31 清晨,经过一夜蹲守,民警成功抓获了“盗贼”王某。王某却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弄得一头雾水。审问过程中,王某交代,这辆车是他从二手车中介处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买卖合同等材料均齐全。只因当时过户费需要600元,他嫌不划算就没有进行过户。之后,他认为车既然不在自己名下,出现违法行为和自己没关系,就开始“任性”开车,这才有了7次违法记录。


经多方核实,警方证实了王某的说法。随后,办案民警找到李某进行询问。李某这才主动承认,车辆被盗其实是他的谎言,就是为了找到现在的车主,好处理那7次违法行为。


原来,20174月,李某在二手车市场卖掉了这辆轿车。他说当时随便找了一家二手车店,把相关证件拿给店家复印,没看清合同内容就签了字、收了钱。直到陆续收到7张交通罚单后,他意识到这辆车子还在自己名下。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闯红灯、违章停放、超速等。”李某坦言,收到罚单后非常担心,万一这辆车出点啥事岂不都要算到自己头上?之后,李某也曾试图去找车子现在的主人办理过户,但当时车辆交易时签订的协议已经丢失,且具体在哪家二手车店交易也记不清。无法找到买车人的李某想到了报假警,借此让警察帮着找到现在的车主。


然而,李某谎报警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谎报案情,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于那7张罚单,因车辆尚未过户等问题,有待李某和王某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尽快办理过户。未过户的二手车如果有违法行为未处理或没有进行年审,会影响原车主更换驾驶证以及名下其他车辆上牌。同时,请将报警电话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切勿浪费警力资源。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执行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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