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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出生3天被生父卖到湖北 义乌警方千里追娃
42岁的李大姐是河南人,在义乌务工。9月中旬,李大姐儿子小辉(化名)的二胎女儿出生了。
儿媳妇正在坐月子,李大姐表示自己会照顾儿媳妇。可没想到,这一请求却遭到了小辉拒绝。李大姐只好自己在出租房做好“营养餐”,每到饭点送到儿子的屋里,还只能把饭菜送到门口。
直到国庆期间,李大姐将早饭送到门口,发现是儿媳妇开的门,便顺势进门想要看小孙女。
环顾一圈也不见自己的小孙女,李大姐质问儿子,小辉闪烁其词。愤怒的李大姐走进了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
“领养费”败露拐卖事实
“我儿子没工作,之前就有卖孩子的想法,会不会真卖了。”一走进派出所,李大姐将自己的怀疑告诉民警。
随即,民警将小辉夫妇传唤至派出所。起初,小辉一口咬定孩子是被“送”给湖北一对夫妇抚养,但小辉妻子透露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妻子称丈夫告诉她,这对湖北夫妇9月下旬把孩子抱走,当时留下了4万元‘领养费’。”这所谓的“领养费”让警方有理由怀疑这是一笔交易。
经警方进一步询问,小辉只好说出实情。小辉和妻子暂无工作,经济负担重,小女儿没出生时便有了“卖孩子”的想法。小辉称,因为二胎是女儿,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小辉通过网络联系到了湖北的一对夫妇作为“领养人”。谈拢价钱后,对方便开车把孩子接走了。小辉说,自己留下了对方的身份、住址等信息,想着以后老了还能联系上。
警方驱车17小时成功解救女婴
获得买家信息后,义乌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我们最担心的就是,买家是职业的人贩子,将孩子买入了迅速转手,后果不堪设想。”民警朱校京告诉记者,所幸通过与湖北警方的联动,排除了这对夫妇进一步拐卖孩子的可能性。
据张某交代,自己和妻子结婚10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去武汉、上海等地检查过身体,花了不少钱。前些年,张某曾想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没能如愿。
“我们年纪大了,家里长辈越发着急,全家求子心切的氛围越来越浓。”张某说,看到小辉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后,便加了他的微信,后来小辉将孩子的照片发给他后,母亲非常满意,当即包了车,举家从湖北赶到义乌,完成了交易。孩子被卖掉时,刚出生3天,到湖北后,主要由张某母亲照顾。
目前,张某等人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小辉也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送进了义乌市看守所。